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三条认缴金额
【条款分类】强制
【制作要点】要求各股东明确认缴金额和比例,出资方式为现金或其他方式,股东人数应当在50人以下。
【条款范例】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股东(五十个以下)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认缴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XXXXX
出资方氏: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