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公司时名称的申请是很多创业者十分关注的一个话题。今天,立华星财务小编就来分享一些公司注册时名称申请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快通过名称申请。
广州公司注册时名称申请的注意事项
在申请名称时,需要注意一些小细节,如下所述。
(1)主要经营业务只需要填写主要项目反映行业特点,不用囊括全部经营范围。
(2)应认真填写授权委托意见,选择两项以上或空白未填写的,授权委托意见无效。
(3)经办人需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投资人只须填写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和身份证号码,有时也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的同时可顺便在工商局窗口领取公司注册用的表格,以及公司章程范本,通常在工商局的大厅展架上会提供一些注册指南的相关资料,可取来研究。
此外,各地方政府通常都会对大学生、失业人员、下岗工人等特殊群体是供一些优惠政策,可根据自身情况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办理执照的手续免费政策或其他优惠。
公司注册名称规定
一、工商局规定哪些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字号?
第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第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第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公司名称注册有哪些规定?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1、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2、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二,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注册公司前,最好是先准备5-10个名字备选,核名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而往往很多注册公司的人就是因为名字没有取好,而导致核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