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概述
企业章程作为设立企业的基本要件,具有公示作用,是企业自治的依据及其行为的根本准则,同时也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之一。根据法律的硝关规定,合资经营企业、法人型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多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但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相比,又有自己的特点
1.在津律适用方面,除应符合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对章程内容的要求。
2.外商投资企业章程的生效、修改、重大变更均须审查批准机关的审批,而一般的公司章程则不需要审批。
3.从《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外资企业法》有关章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章程根据合资经营合同和合作合同制作,两者的内容很多都是重复的;而外资企业章程的内容则与设立申请书有很大联系。
二、外资企业章程
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外资公司注册及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资企业名称及住所;
(2)外资企业宗旨、经营范围;
(3)外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4)外资企业组织形式;
(5)外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6)外资企业础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7)外资企业劳动管理;
(8)外资企业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9)外资企业章程的修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