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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外汇登记材料

来源:web  时间:2018-03-24 17:25:23

  外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可到外汇局领取或外汇局网站下载,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

  4、外经贸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经批准生效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仅需提供章程);

  6、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备注:

  (1)第2-6项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30天内向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

  办理依据: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汇资函字【1996】第187号);

  2、《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

  3、《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

  外资企业外汇登记办理完毕后,可开设外汇帐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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