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搞笑的名字,拿出来可以注册商标吗?(有图)
一位漂亮姑娘在饭店洗碗,大家都叫她洗碗阿姨。她嫌不好听,给自己取了两个名字叫:瓷洗太后(慈禧太后)。
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几乎家喻户晓,很多人到饭店吃饭,就是为了看看这位漂亮有个性的女人。
隔壁补车胎的师傅见了,也任性了一把,给自己取了个名字:拿破轮(拿破仑)
电焊工听说了受到启发取名:焊武帝(汉武帝)
这天他去隔壁的糖果店炫耀,糖果店老板拉着他看了看自己的店名:糖太宗(唐太宗),电焊工沉默了……
不远处切糕店的老板跑出来指了指自己的店名:汉糕祖(汉高祖),二人一起沉默……这时,一个掏粪工骑着拉粪车从两人面前经过...
拉粪车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擒屎皇(秦始皇)……哈哈哈哈,真是太有才了!……
不得不感叹,国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各种各样的谐音都能想到。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名字能不能注册商标呢?下面看一下官方的解答!
1、商标名称必须具备合法性
这是指商标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及其他法律的要求。如《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商标标志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裸跑弟”被驳回,商标局给出的理由便是:申请商标的字面含义为“赤裸奔跑的小男孩”,在我国普通公众的理解中属于不雅形象,若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以此类推,“屌丝”、“屌丝男士”、“坑爹”、“2B”等都会因文字粗俗,或着有贬损含义而被驳回。而“白富美”最终经法院裁定没有负面含义而获批准。看到此,“高富帅”是不是跃跃欲试了正因如此,网络热词含义的确定至关重要。
2、商标名称需要具备显著性
具体是指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时,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出处有关。《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例如如果“小鲜肉”申请注册为肉商品,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对商品质量的描述而被驳回。这就提醒大家商标的申请需要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相结合,关注两者的紧密对应关系,才不会徒劳无功。
而像“酱紫”、“打酱油”、“给力”等网络语,从含义上来讲并无不妥,但随着它们,尤其是一些长网络语(如“我也是醉了”、“神马都是浮云”等)的普及,这些词句的显著性也随之降低,考虑到这类词语在大众文化语境下的具体含义,其在指定服务项目上的通过性犹待商榷。
3、商标申请需遵守在先性
在先性是指不得与其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向冲突。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在先初步审定、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故按照申请在先原则,只可能初步审定或者核准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也就是说,最先的申请者才可能通过。而对于热词商标,会被一窝蜂抢注,成功率极低,最后通过的只是少数的幸运儿。
实践中也出现了将热播剧、真人秀节目名称、游戏名称、网络名人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情形,这存在可能与他人在先权益相冲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