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建筑智能化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可以让建筑物更安全、更高效、更节能环保等,是未来建筑行业发展方向!那么正处于发展风口的乙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在黑龙江该如何办理?让资质街小编来为您的答疑解惑,慢慢解答!
乙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黑龙江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办理流程:
、勘察设计处接到受理中心移交的资质申报材料后,审查后报主管副处长审定材料,合格的将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
、根据初审和专家评审意见,召开处务会集体讨论并且形成综合的审查意见。
、主管副处长和处长签署意见后在黑龙江建设网上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书面材料可以对原申报材料进行解释,通过申诉仍不合格的,材料通过厅行政审批中心返还申请人。
、经审查公示合格的,由勘察设计处行文,报主管厅长签批,并在黑龙江建设网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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