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
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按照国务院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2)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3)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
、资金到位情况;、投资项目市场预测;、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
(4)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不同点:
、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许可);
、主体不同(前者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
、内容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是施工单位具备的开工条件)一级建造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