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许可证简介:
餐饮服务许可证,即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是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办理餐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无违规证明(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办理);
5、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明资料;
6、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7、餐饮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有关的合法使用证明。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应符合要求(选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
8、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坐落图、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需标明经营场所总面积,各功能间名称、面积,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位置,门、窗位置,人流、物流走向);
9、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