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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多少钱?

来源:上海公司注册  时间:2018-01-26 09:26:42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多少钱?

关键词:食品许可证怎么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食品餐饮许可证与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者的合称)。

审批条件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变更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延续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补办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5.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1)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办园证等)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饮用水质量检测报告(餐饮必须有)

(5)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7)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说明:(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3)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4.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许可管理机关提出有关许可申请。

2、受理: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现场核查:许可管理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4、许可决定:许可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5、发证:许可管理机关向符合许可的食品经营单位发证。

收费标准:自己办理不收费,委托专业机构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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