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6).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涉及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需制作经营场所布局图、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
(制图要求:需电脑制图,标明单位全称、标明尺寸:①能反映经营场所的地理方位图(显示纵横两条主路的电子定位地图);② 反映经营场所内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③确保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操作流程”示意图。)
(7).《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9).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0).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1.与挂钩生产商合作协议;2.生产商《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