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许可证办理审批流程详解
船舶管理业:
a、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b、有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
c、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d、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国内沿海运输管理运营和管理人员应当得到运输帆船船舶及其它相关专业大专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相关资质证书的由交通部批准的经营管理。
内河船舶管理人员应当得到船舶或船机造船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中等专业本科或以上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资质证书的由交通部批准。
国内沿海运输的管理维护和管理人员必须至少有一个控股和船舶类型和汉沽管理相适应的c类队长总工程师以上职务适任证书其他空勤人员应当管理和经营汉沽的类型和适应c二班两个管坯以上岗位资格证书。商务管理内河船舶养护管理人员必须至少有一个控股和船舶类型和汉沽管理相适应的二等船长总工程师以上职务适任证书其他空勤人员应当管理和经营汉沽的类型和适应船二等管轮以上职务资格证书。
服务企业:
a、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b、有稳定的水路运输客源、货源和船舶业务来源;
c、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d、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1.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申请资料:
服务企业: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草案;
4、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难通知书”;
5、资信证明;
6、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
7、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
8、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
船舶管理业:
1、开业(筹建)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组织章程;
4、名称登记证书;
5、验资证明;
6、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7、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8、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9、筹建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