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呢?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呢?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呢?本篇就为大家带来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经营商店(场所)、储存区无人员住宿。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外资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证、乙证)都由市安全监管局受理和审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由市安全监管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送危化处经办人员审查,属零售(经营场所(包括店面和备货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与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一同赴现场核查,经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分管处长提出初核意见,处长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局长批准。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监察验收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原件的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申请办理危化证的时间为30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是意见,欢迎联系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