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申请材料: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
()《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特殊情况除外);
()至少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加盖公章) ;
()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应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港、澳门投资者设立合资、合作、独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加盖公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加盖公章);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未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则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少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加盖公章);
() 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应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设立内地与台湾地区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地区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台湾地区投资者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应能证明合资经营的内地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合作经营的内地合作者拥有经营主导权。)(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加盖公章);
()合资、合作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加盖公章);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应能证明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内地代表,内地代表在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中居多数)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未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则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少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加盖公章);
()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应下载并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小邦联系人:余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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