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
二、实施主体: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食堂应提供办学许可证明文件;
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大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含大型)及学校食堂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涉及《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6.从业人员花名册;
7.从业人员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及培训证明复印件;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含中型)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第9项和第10项资料;
9.关键加工环节食品操作规程(具体包括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添加剂贮存和使用、专间操作及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等规程)和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10.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1.使用自备井水或二次供水的企业应提供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1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及租赁合同);
13.经营场所及设备平面布局图(包含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并应详细标注粗加工间、烹调间、餐具洗消间、餐厅、原料库房、凉菜间、配餐间、裱花间、烧烤间、更衣间等场所及各场所应有的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冷藏设施、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通风设施等,并准确标注各场所面积的尺寸、出入口、门窗等);
14.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应注明周围100米内主要道路、方向及周围(或小区)内建筑、设施等,经营场所如为居民楼的,要标注单元、层数);
1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供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施设备;
1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定-告知
六、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八、服务地址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