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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混合物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专业办理

来源:web  时间:2018-09-21 13:15:40

  在涉及到进口产品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的时候,根据规定,进出口经营者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后,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按照要求,申领企业或经营者需要具备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许可和相关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资质方可办理。

  一、进口含易制毒成分产品的需先进行备案:

  1、 工商营业执照;

  2、 合法使用说明;

  3、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 供货方许可或者备案证明;

  5、 订购合同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账;

  6、 购买单位法人、经办人、管理负责人身份证;

  7、 企业人事关系图;

  8、 企业位置图、平面图、外貌、工场、仓库、储罐图片;

  9、 仓库平面图、仓库管理制度;

  二:备案完成后,再在商务部申领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

  备注:申请先要进行网上申报,地方、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办理

  1、企业批文、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2.、企业申请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告(正本,由企业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3.、《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申请表》正本;

  4.、与国外客户签订的有效进口合同原件;

  5.、企业对监管手段的说明及不得用于制毒、不得转卖的保证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印章);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包括申请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函和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

  7.、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8、提供公安局出具的“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三、简要办理流程:

  1、两用敏感物项及技术出口许可批复单的申领;

  2、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批复单的申领;

  3、申领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及易制毒化学进口许可证。

  四:法律依据:

  1、《外贸法》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核出口管理条例》

  5、《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6、《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条例》

  7、《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上述介绍仅是本人个人对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办理的见解,如有不对之处或业务洽谈敬请致电本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763100509 服务电话:0769-88050296 qq:280554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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