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外,还要变更税务登记证。
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a、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b、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c、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d、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e、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也可以不变更。
联系人: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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