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审批项目依据:
1、《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1号)
2、《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1999]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3、当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批流程
初次申请企业在省发证机构办理代码登记,需网上申领进口许可证的企业还需申请电子钥匙(该钥匙可用于申领出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和自动进口许可证)
办理代码登记
内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申请电子钥匙
请参考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电子钥匙申请流程。
企业书面或网上向省发证机构提交办证资料
书面申领
企业将下列资料递交省发证机构(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130房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请下载);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属委托代理出口的,需提供出口代理协议;
(4)配额商品应提交相关配额机关出具的配额证明文件。
网上申报
(1)申请企业在网上填写申请单并提交电子数据(网址:http://licenceapp.ec.com.cn/ielic/ielic.jsp);
省发证机构审核、签发
企业领取证书
书面申领
(1)自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受理企业完备的申领资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领证 。
(2)领取人凭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领取许可证。
网上申报
(1)企业看到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在审核通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领证
(2)领取人凭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领取许可证,同时应提交打印有许可证号、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单、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属委托代理出口的,需提供出口代理协议、配额商品应提交相关配额机关出具的配额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