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食品检测机构,区局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我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监管工作,根据区局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拟扩充一批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现就审查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一定监管经验的人员推荐为审查员的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直;
3、身体健康,有较好地团队协作能力,能胜任现场核查工作;
4、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在职;
5、具有大学以上相关专业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从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或质量检验工作3年以上。
三、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分配表规定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人员按照附件2登记表要求内容进行填写,经单位同意盖章后及时进行上报,提交宁夏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2、推荐人员必须经自治区局资格审查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为自治区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
3、请于10月27日前将纸质版推荐人员登记表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民生巷39号,电子版发至邮箱@163.。联系人:刘畅
附件.:1.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推荐表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