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将于6月1日起取消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5部门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新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严格,今后不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改由各监管部门分段发放生产、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到如今对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要求也是越来越严,尤其是对地址的要求更是无比的严格,对一些不符合的地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于受理。所以如果您准备开一家餐饮类的公司时,您一定要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地址的要求要有一定的了解,不要急于去租赁一家店面。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地址的要求:
1、注册地址要是商业用途的,周围10米无住宅区楼上无居民;
2、注册地址要有污水纳管平面图;
3、注册地址是否被人注册过(被注册过的可以让房东去工商局去申请强制迁移)。
注: 店面不要急于装修,食药监老师需要审图,审图通过后按图施工,施工到百分之90食药监老师要去看现场。
注册餐饮类公司的前置项目:
1、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审核意见》;
3、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注:有明火的情况下才需要办理)
4、公共卫生许可证(店面在200平米以上才需要办理)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当地工商所出具的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负责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租赁合同;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水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是市政自来水,提供自来水的交费单据也可以);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7、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