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册代理

锻制管件生产许可证代办条件

来源:web  时间:2018-09-21 13:18:11

  锻制管件生产许可证代办条件

  受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和从事型式许可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约请生效后将鉴定评审通知单和型式试验通知单报审批机关。

  第十七条 许可申请被受理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适合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要求的规格及数量试制产品。许可有型式试验要求的,应当在型式试验前完成产品试制工作;许可没有型式试验要求的,应当在鉴定评审前完成产品试制工作。

  第十八条 负责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接受型式试验约请后15天内派两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且及时安排型式试验。

  对采取型式试验方式的许可,不需要进行鉴定评审的,型式试验机构现场取样时,还应当进行以下工作:

  (一)核查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资料相符合,是否满足本规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要求;

  (二)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以及许可标志的试验规定;

  (三)审查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查看制造单位资源条件和其他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手段是否与制造的产品相适应,并且跟踪检查产品制造过程。

  现场取样时发现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申请资料不符,型式试验单位不得取样,并且在15日内审批机关报告。

上一篇: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

下一篇: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需要哪些步骤